(电子商务研究中心讯)近日,“电子商务消费纠纷调解平台”(http://show.s.315.100ec.cn/)接到用户对“三佳购物”的投诉,称其质量问题,客服一直推诿。
(注:电子商务研究中心配图)
以下为用户向我们发来的投诉信息:
赵女士于2017年11月25日在三佳购物购买商品,订单号为20171125008504。
在三佳购物电视购物订购了一款宣称防过敏染发剂,使用后母亲严重过敏,头皮发痒,肿胀,耳朵和额头都是鼓包,而且产品描述是24小时后如涂抹不过敏就可安全使用,然而过了24小时试用之后再染发,之后出现严重过敏迹象,这是严重虚假宣传,欺骗消费者,要求三佳购物退货退款,补偿相关医疗费用,拨打客服沟通过两次,三佳购物来回推诿,问题至今得不到解决,一直说向上反馈问题,至今未回复。
接到该用户投诉后,我们第一时间将投诉案件移交该平台相关工作人员督办妥善处理,对此,三佳购物表示,在受理客诉期间,三佳购物多次建议顾客退货,但顾客均因无法提供退款银行信息或赔偿金每次变动而导致无法立即为顾客办理退货手续。
事件跟踪:
2018年3月15日,三佳购物发来反馈称收到投诉后,一直在与顾客积极的沟通处理中,11月29日,工作人员同意为顾客办理退货,但因礼金券过期无法再使用,顾客不认可。11月30日,顾客提供过敏照片。我们建议顾客到三甲医院实名就诊医治,并将结果反馈给我们。顾客表示无法提供实名就医票据,提供的是其女儿的就医凭证,但因金额不多,希望可以赔偿一些费用。
12月1日与顾客联系,因非实名就医,我们需与供应商确认一下,与供应商协商后,同意报销非顾客本人的单据34.2元。2号顾客提供就医票据,并表示又产生了100多元的费用要求继续报销,经核实顾客提供票据非顾客本人,经协调供应商同意报销。12月4号顾客女儿要求继续赔偿产生的药费300多元,并表示去的私人诊所,且无票据。5号经我们与供应商协商,顾客可以继续治疗并报销治疗费用,但需顾客提供三甲医院诊断证明,且为顾客本人就医的真实票据顾客认可。为不影响顾客接收退款,先为顾客办理退货事宜。赔偿金以顾客实际就医发生真实费用为准,顾客认可。12月11日,我们已联系顾客写好收款500元的收据,并且已反馈相关部门。
据《2017年(上)中国电子商务用户体验与投诉监测报告》(www.100ec.cn/zt/17tsjc/)监测统计,发货问题、退款问题、商品质量、网络欺诈、网络售假、退换货难、虚假促销、客户服务、保证金不退还、物流问题为“2017年(上)全国零售电商十大热点被投诉问题”。(文/风音)